壹 、 我需要具備什麼資格呢?
你必需同時具備下列一與二的證書:
一、族語能力測驗(其中 1 項即可)
(一) 在國小授課:需有「中高級 」證書 。(
(二) 在國中、高中授課:需有「高級」或以上的證書 。備註: 1 02 年以前取的的通過證書,等同高級。
二、研習結業證書(其中1項即可)
(一)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研習結業證書。( 97 年前核發之 3 6 小時研習證書)
(二)參與教學支援老師認證,取得合格證書。( 各縣市政府辦理之 3 6 小時研習證書)
(三)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修畢學分證明書。
貳 、 有了上述二項證書後,怎麼去學校授課呢?
帶著上述二項證書, 至臺東縣原住民教育資源中心申請 「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後,帶此證書參與各校辦理的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通過甄選並錄取後,依學校指示進行後續授課事項。
參 、 相關甄選資訊及問題,我要去哪裡搜尋或詢問呢?
(一)甄選事項請至臺東縣政府教育處 或各校網站https://portal.boe.ttct.edu.tw/bulletin/public.php?S=1
(二)問題洽詢請至臺東縣原住民族教育資源中心或臺東縣本土教育資源網https://tclerw.boe.ttct.edu.tw/https://ttierc.boe.ttct.edu.tw/
肆、相關資訊,請下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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